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供你快速掌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短视频MCN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三、年审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审申请表 官网下载,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需交回换发新证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三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如毕业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广电局提供

✅ 四、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2. 填报信息:上传年审材料,填写业务情况。
  3. 现场提交: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
  4. 等待审核:一般2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5. 领取新证:审核通过后,换发新一年度的许可证。

⚠️ 五、常见驳回原因

  • 未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专业人员不足(少于3人);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行政处罚记录未处理;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年审结果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换发新证,继续有效
整改 限期内补正材料,逾期注销
不合格 直接注销许可证

✅ 七、年审后注意事项

  • 年审通过后,许可证有效期顺延一年
  • 若公司不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否则影响法人征信;
  • 年审信息将同步至“信用中国”平台,供合作方查询。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2月就开始整理人员和业务材料;
  • 专人负责:建议由行政或法务专人跟进;
  • 关注本地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年审通知每年12月底发布。

📞 九、咨询方式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本地广电局电话:如北京市局 010-86092066(建议工作日9:00-11:30拨打)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链接和材料模板下载地址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1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