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等)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② 填报材料 填写《年度审核登记表》,上传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含作品清单)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③ 初审 省级广电局初审(如北京广电局)
④ 复审 国家广电总局复审
⑤ 结果公示 通过年检的机构名单将在广电总局官网公示

✅ 四、年检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都必须年检,不是每两年检一次。
  • 年检通过≠换证,许可证到期前需提前30天申请换证
  • 若公司地址、法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更,需先变更许可证信息,再年检。

✅ 七、入口链接(建议收藏)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必须年检,否则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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