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度审核(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管理系统” |
| ② 填报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量、财务数据、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播出证明) |
材料需清晰、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系统提示“已受理”即完成提交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 不合格者需整改或接受现场核查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后果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可能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被刷原因(高频踩雷)
- 连续2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播出证明)
-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如法人变更未备案)
✅ 六、年审后的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审≠换证,到期前需办理换发新证(提前30天申请)。
- 年审通过后,建议下载并保存电子回执,部分招投标或合作方会要求提供。
📌 七、特别提醒(2025年新政)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年审+信用评价”制度,对连续3年业绩优秀的机构免审一年(如上海、广东)。
- 外资成分机构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 八、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属地广电局电话:如北京广电局 010-86092066(建议工作日9:00-11:30拨打)
如需协助填写年报模板或业绩材料整理,可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提供本地化模板或系统填报指引。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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