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电视相关)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性 | 许可证登记事项(如法人、地址、股权结构)是否变更,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
| 合规 | 是否播出违规内容(如涉政、涉黄、虚假广告等),需提交年度节目审查报告。 |
| 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制作量、版权交易、境外节目引进等是否符合许可范围(如制作机构需有实际经营)。 |
| 技术人员与设备 | 是否具备持证技术人员(如播音员主持人证、编导资格证)及必要设备。 |
| 广告播放合规 | 是否超量播放广告、违规医疗广告等(需提交广告播出清单)。 |
| 网络安全与传输 | 网络视听平台需提交内容审核制度、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如CDN备案、日志留存)。 |
年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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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年审申请表(广电总局模板)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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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材料(根据许可证类型)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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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制作机构:年度节目制作目录(含《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等)、版权合同、财务审计报告。
- 播出机构:收听收视率报告、广告播出审查记录、违规整改报告(如有)。
- 网络视听平台:用户举报处理记录、内容审核员培训证明、技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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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若许可证事项变更(如股东变更),需同步提交《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批准文件。
年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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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年度审核” → 上传材料。
(部分省份需同步提交纸质版至省级广电局,如北京、上海) -
省级初审
省级广电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具意见(如“合格”“整改”“不合格”)。 -
总局终审
广电总局对初审结果复核,通过后加盖年审章(或换发新证)。
常见问题与风险
- 未实际经营:制作机构若连续两年无节目产出,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违规记录:如一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年审可能“不合格”。
- 材料造假:虚假数据或隐瞒违规内容,将面临许可证吊销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后续处理
- 合格: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 整改:需在3个月内补充材料或整改,逾期注销。
- 不合格:许可证作废,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如节目制作或播出)。
建议操作
- 提前自查:12月前完成内容合规审查,清理违规广告或节目。
- 咨询属地广电局:部分省份(如广东、浙江)有额外要求(如提交“网络视听平台内容审核员名单”)。
- 委托代办:若机构无专职法务或广电联络人,可委托律所或行业咨询公司(如中广联合会会员单位)。
如需具体省份的年审细则(如上海要求提交“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报告”),可进一步说明机构类型和所在地区,我会提供针对性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