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各省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省级为例)

步骤
① 通知公告 省广电局官网发布年审通知
② 网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
③ 提交材料 上传年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情况、人员变动等
④ 实地核查(抽查) 部分机构会被抽查,需配合检查
⑤ 结果公示 年审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

✅ 四、年审所需材料(常见)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持证人员情况 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变动情况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其他 如变更事项说明、整改报告(如有)

⚠️ 五、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过期未续
  • 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六、年审结果

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限期整改 1-3个月内补正材料或整改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注意事项

  • 务必关注本省广电局官网通知,各地要求略有差异。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提交。
  • 如许可证即将到期,需同时办理延续申请,与年审分开处理。

✅ 八、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示例:北京年审通知(2025年度)

北京市广电局已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机构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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