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视听平台,如爱奇艺、腾讯视频等)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设备安装机构)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项目 | 具体要求 |
|---|---|
| 持证合规性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行为。 |
| 是否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如含禁止内容、未备案的境外节目等)。 | |
| 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交年度制作业绩(如实际完成的影视剧、综艺数量及备案号)。 |
| 网络视听平台 | 是否违规传播未持证机构生产的节目,是否落实先审后播、总编辑负责制。 |
| 人员资质 | 关键岗位(如总编辑、播音员主持人)是否持《播音员主持人证》或《记者证》。 |
| 外资与股东变更 | 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外资入股(如节目制作机构外资超49%需整改)。 |
年审材料清单
- 年度审核表(广电总局统一模板,需盖章)。
- 许可证副本原件(需加盖年审合格章)。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播出清单、受众数据、广告收入等),审查报告(网络平台需提交自查报告**,含下架违规节目清单)。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提供,证明无违规经营)。
- 人员资质证明(如主持人证、记者证复印件)。
- 其他(如整改报告,若上年度被处罚)。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系统(如“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 材料初审:省级广电局审核(20个工作日内反馈)。
- 现场核查(抽查):对部分机构实地检查(如随机调取节目存档)。
- 结果公示:年审合格名单在省级广电局官网公示(如“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
- 盖章领证:持许可证副本到政务大厅加盖“年审合格”章。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限期整改(1-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新业务。
- 许可证注销(连续两年不合格或拒绝整改)。
- 行政处罚:如罚款(最高10万元)或停业整顿(如平台下架APP)。
注意事项
- 节目制作机构:若年度无实际制作业绩(如未备案任何影视剧),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许可证不予续期。
- 网络视听平台:需提前完成网络剧片“龙标”备案(如网络电影需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 外资机构:需提交股东承诺书,保证无境外资金直接控制内容审核权。
快速自查表
| 问题 | 是否达标 | 整改建议 |
|---|---|---|
|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 | 是/否 | 若2025年到期,需在年审时同步申请续办。 |
| 本年度制作剧目是否全部备案? | 是/否 | 登录“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补录。 |
| 是否存在未持证机构供片? | 是/否 | 立即下架并提交供应商资质审查报告。 |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模板下载、地方细则),可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咨询”栏目或联系属地省级广电局传媒处。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