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完成年报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投诉、版权纠纷等 |
| 许可证信息 | 是否变更、是否续期 |
✅ 四、注意事项
| 事项 | 说明 |
|---|---|
| 零申报 |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年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 换证提醒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申请换证,年报是换证前提之一 |
✅ 五、未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打印 → 4. 留存备份 → 5. 关注是否被退回或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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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请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当地广电局的年报通知链接或联系方式。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一下你所在省份的最新年报通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