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检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许可条件。
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示例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网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等)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安装服务机构 |
年审时间
- 一般时间:每年 1月至3月(具体以当年广电总局通知为准)。
- 通知发布: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会在每年12月或1月下发年审通知。
年审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自查阶段
- 检查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如人员、资金、办公场地、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 整理年度业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税务记录等。
提交材料(线上+线下)
- 登录系统: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提交材料:
- 《年度审核表》(系统生成);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清单、收入、纳税等);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要求材料(如审计报告、股权变更说明等)。
初审(省级广电局)
- 地方广电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可能实地抽查。
- 初审结果:合格、整改、不合格。
终审(国家广电总局)
- 省级局将初审结果上报总局备案。
- 总局公告:每年6月左右在官网公示年审合格机构名单。
年审结果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 |
| 整改 | 限期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复审。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经营。 |
注意事项
- 逾期不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
- 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直接吊销许可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许可证到期:年审≠换证,若许可证即将到期(如2025年到期),需提前6个月申请延续。
2025年年审特别提醒(预测)
- 重点核查:
- 是否参与“饭圈”乱象、流量造假;
- 是否传播违法违规内容(如歪曲历史、低俗内容);
- 是否按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是否及时备案节目制作项目(如网剧、网络电影)。
官方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系统入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需机构账号登录)
- 咨询电话:各省广电局传媒处(如北京市广电局:010-55565100)
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前完成自查,避免1月系统拥堵。
- 专业代办:若机构无专职法务/政务人员,可委托本地广电资质代理公司(费用约5000-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