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审内容(重点)

审核项目 说明
机构存续情况 是否仍具备法人资格、是否正常经营
节目制作业绩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无违法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与税务 是否依法纳税、财务是否规范

✅ 四、年审材料清单(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审申请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3. 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含节目制作业绩、人员名单、设备情况等);
  4. 节目样片或播出证明(如已在电视台、网络平台播出);
  5. 三名以上专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8. 其他当地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五、年审流程(线上+线下)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2. 填写年审表:在线填写并上传材料;
  3. 提交纸质材料: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
  4. 等待审核结果
    • 合格:系统标注“年审通过”;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许可证被注销;
    • 未参加年审:直接注销许可证。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需提供说明,部分省份允许“零业绩”但需说明原因,连续两年无业绩可能被注销。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不能,需先申请延期或重新办证。
年审通过后发新证吗? 不发新证,系统在许可证上标注“年审通过”或发放年审合格通知。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2月开始整理材料;
  • 保留节目证据:如播出链接、片头片尾截图、合同等;
  • 关注本地广电局通知:各省细则略有不同,建议关注“XX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或公众号。

📌 附: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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