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类别的许可证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是通用指南:
✅ 一、年审适用对象
| 许可证类型 | 年审名称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播出机构年检 | 国家广电总局 + 省级广电局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制作机构年检 | 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网络视听年检 | 国家广电总局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年检 | 省级广电局 |
✅ 二、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制作许可证: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多数省份)
- 播出机构:每年1月至4月
- 网络视听许可证(AVSP):每年3月至5月(总局通知为准)
⚠️ 各省略有差异,需以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为准。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核验表(省局系统填报打印)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人员社保清单(证明有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
✅ 四、年审流程(以广东省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平台”
- 填报信息:填写年度核验表,上传材料
- 提交纸质材料:按通知邮寄或现场提交
- 等待结果:通过后盖年检章,未通过需整改
- 公示结果:省局官网公示通过名单
✅ 五、常见未通过原因
- 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缺少3名以上影视专业人员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行政处罚未处理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六、未年审后果
- 许可证作废(无法参与招投标、备案新剧)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股东公司(关联公司申请新证受限)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查省局通知:搜索“[省份] + 广播电视局 + 2025年年度核验通知”
- 可代办:如公司无专人,可委托本地广电代理服务机构(需谨慎选择)
📌 示例:北京2025年制作许可证年审通知(已发布)
- 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
- 系统:北京市广电局“影视制作机构管理系统”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如你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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