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影视公司;
  • 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动画、纪录片等内容的单位;
  • 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只要持证就必须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或延后,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逾期未参检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用法人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报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人员变动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备案号、播出证明)
- 法人身份证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初审通过后,部分省份需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⑤ 等待结果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不合格者将收到整改通知,限期30日内补正

⚠️ 四、常见不合格原因

原因 说明
未开展业务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需提供说明)
人员不符 无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财务异常 资不抵债、无实际经营场所
虚假材料 提供虚假播出证明、伪造合同等
逾期不报 未在3月31日前提交年报

✅ 五、年检结果影响

结果 后果
合格 可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
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未参检 视为自动失效,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业绩证明:即使未播出,也可提供备案号、拍摄素材、合同等;
  • 人员社保:确保至少有3名专业人员社保在本公司
  •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额外要求(如线下递交、专项审计);
  • 可代办:如公司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谨慎选择)。

✅ 七、常用链接

名称 链接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gov.cn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通知 http://nrta.beijing.gov.cn
上海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https://whlyj.sh.gov.cn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制作节目,只要持证,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检,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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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实际经营,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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