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省级广电局为主)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原许可证账号登录 |
| ② 填报材料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附件 | 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合同、播出证明)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 | 如北京局、上海局、浙江局等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通过会要求整改或注销许可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影响 |
|---|---|---|
| 年检合格 | 正常 | 可继续持证经营 |
| 年检基本合格 | 有轻微问题 | 需限期整改 |
| 年检不合格 | 存在严重违规或失联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情况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被投诉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法人或股东有严重失信记录
✅ 六、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地址变更 | 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 许可证过期 | 不能年检,需重新申请 |
| 忘记密码 | 可通过注册邮箱或联系省级局重置 |
| 系统卡顿 | 建议错峰登录,使用IE或Edge浏览器 |
✅ 七、建议操作时间表
| 时间 | 动作 |
|---|---|
| 1月初 | 登录系统,准备材料 |
| 2月中旬前 | 提交年检申请 |
| 3月中旬前 | 跟进审核状态,补材料 |
| 3月31日前 | 确保状态为“年检合格” |
✅ 八、联系方式(如遇到问题)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联系方式:可在官网“政务公开”栏目查找
-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101(总局平台)
✅ 九、一句话总结
“每年1-3月,登录总局平台,填表上传材料,等省级局审核,逾期可能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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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和省级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