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持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等。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2025年为例)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通常3月31日前 各地略有差异,以属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结果公示 6月~8月 总局或省局官网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三、年审材料清单(常规)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上传至“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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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备注
年度工作报告(含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需如实填写,无业务也需说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与许可证信息一致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扫描件 若遗失需先补办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与系统一致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需具备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或经验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系统提供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继续有效 无需操作,自动延续
不合格 存在材料造假、人员不符、违规经营等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注销或未参加年审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解答
公司无实际业务,还要年审吗? ✅ 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未参审”,直接列入注销名单
人员已离职,不足3人怎么办? 需尽快补充符合资质的人员,否则可能被判定不合格
许可证丢了,还能年审吗? 需先补办许可证,再参加年审
年审通过后,许可证需要换发吗? 不需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审是年度核查,不是换证

✅ 六、年审系统入口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1. 2月底前:登录系统,查看属地广电局年审通知;
  2. 3月15日前:准备材料,上传系统;
  3. 3月31日前:提交年审申请,等待初审;
  4. 6月~8月:查看年审结果公示;
  5. 若不合格:按通知要求整改,提交补充材料。

✅ 八、代办提醒

如你找代办机构,务必确认:

  • 是否通过正规系统提交(非PS造假);
  • 是否提供年审回执截图
  • 是否承诺后续可查结果(避免被注销)。

✅ 九、2025年新增趋势(重点)

  • 税务合规审查趋严:部分省份已要求提供完税证明
  • 人员社保核查:部分省市要求提供近3个月社保记录
  • 空壳公司清理:无业务、无人员、无办公地址的公司将被批量注销。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前必须完成年审,否则许可证将被注销,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你需要:

  • 年审材料模板(Word版)
  • 年度工作报告范文
  • 系统填写指导视频
  • 某省年审通知原文(2025版)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给你最新通知+模板+系统入口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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