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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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进入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登录 → 年报填报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投诉、处罚等)
- 许可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未开展业务 | 也要“零申报”,不能空着不报 |
| 信息不实 | 一经查实,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
| 许可证过期 | 需先办理延续,再年报 |
| 忘记密码 | 可联系系统客服或当地广电局重置 |
✅ 六、年报完成后
- 系统会生成年报回执,建议下载打印存档
- 地方广电局可能会进行抽查或实地检查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找不到系统入口? | 建议用电脑端访问,浏览器用Chrome或Edge |
| 机构已注销? | 需先办理许可证注销,无需年报 |
| 法人变更? | 先变更许可证信息,再年报 |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
- 设置提醒(每年1月初启动)
- 如不懂操作,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如律所、传媒顾问)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开展业务,每年1-3月必须完成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模板或零申报样表,只需告诉我你是公司还是个体,是否有实际业务。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