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年检系统】 | 如北京:http://gxt.beijing.gov.cn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报表、人员变动、无违法违规承诺等 | 需加盖公章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审计报告、节目制作业绩清单等 | 部分省份要求纸质材料 |
| ④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 可能电话或现场核查 |
| ⑤ 终审 & 公示 | 总局或省局终审,合格名单公示 | 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变更法人/地址未备案 |
| 节目制作业绩 | 是否有实际制作行为(如无作品,可能被认定为“空壳”) |
| 财务合规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有审计报告 |
| 人员资质 | 是否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部分省份要求)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行政部门处罚记录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无作品、无人员)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投诉或行政处罚未处理
- 许可证过期未延续
✅ 六、年检结果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许可证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限期整改 | 30日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不合格 |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七、年检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年检合格不代表自动延续,需在到期前6个月申请换证
- 年检合格后,建议保存年检回执或公示截图,用于招投标、平台合作等场景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拥堵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注意选择有广电备案资质的)
- 保持业绩:每年至少制作1-2部合规节目(备案、上线、有版权)
📌 附:常用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6/index.html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系统:
http://gxt.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模板、注意事项,甚至帮你查是否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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