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
提交截止时间 通常为每年3月31日前(以当年通知为准)
未报后果 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制作许可证)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模块
机构基本信息 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人员情况 持证制作人员数量、职称、社保缴纳情况
节目制作业绩 上一年度制作完成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合规承诺 无违规记录、无“阴阳合同”、无偷逃税等

✅ 四、年报流程(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 → “年度业绩审核”

  2. 填写并上传材料

    • 年度业绩报告表(系统生成)
    • 节目制作清单(含播出证明)
    • 社保证明(部分省份要求)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3. 提交并等待审核

    • 省级广电局初审
    •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4. 结果查询

    • 系统显示“通过”或“退回补正”
    • 通过后可在系统下载“年度审核合格证明”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提交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连续两年未报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虚假填报 撤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2025年年报特别提醒(2024年度业绩)

  • 截止时间:预计为2025年3月31日
  • 系统入口: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已升级,需用法人账号登录)
  • 重点核查
    • 是否仍有实际经营(空壳公司将被清理)
    • 是否仍有3名以上持证制作人员(含中级职称)
    • 是否有实际节目制作业绩(需提供播出证明或备案号)

✅ 七、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可以填“无业绩”,但连续两年无业绩可能被吊销。
人员社保不足怎么办? 需补缴或说明情况,部分省份允许临时挂靠。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11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省级广电局技术支持。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整理节目清单、社保、财务报表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授权书)
  • 关注通知:关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和【所在省广电局官网】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提供2025年年报模板(Excel)
  • 帮你检查是否满足年报条件
  • 指导系统填报步骤(图文)

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有节目业绩,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报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2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