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也叫“年报”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 |
| 提交截止时间 | 通常为每年3月31日前(以当年通知为准) |
| 未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三、年报内容(制作许可证)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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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
|---|---|
| 机构基本信息 | 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
| 人员情况 | 持证制作人员数量、职称、社保缴纳情况 |
| 节目制作业绩 | 上一年度制作完成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合规承诺 | 无违规记录、无“阴阳合同”、无偷逃税等 |
✅ 四、年报流程(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 → “年度业绩审核” -
填写并上传材料
- 年度业绩报告表(系统生成)
- 节目制作清单(含播出证明)
- 社保证明(部分省份要求)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提交并等待审核
- 省级广电局初审
-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
结果查询
- 系统显示“通过”或“退回补正”
- 通过后可在系统下载“年度审核合格证明”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提交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虚假填报 | 撤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2025年年报特别提醒(2024年度业绩)
- 截止时间:预计为2025年3月31日
- 系统入口: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已升级,需用法人账号登录)
- 重点核查:
- 是否仍有实际经营(空壳公司将被清理)
- 是否仍有3名以上持证制作人员(含中级职称)
- 是否有实际节目制作业绩(需提供播出证明或备案号)
✅ 七、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 可以填“无业绩”,但连续两年无业绩可能被吊销。 |
| 人员社保不足怎么办? | 需补缴或说明情况,部分省份允许临时挂靠。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11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省级广电局技术支持。 |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整理节目清单、社保、财务报表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授权书)
- 关注通知:关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和【所在省广电局官网】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提供2025年年报模板(Excel)
- 帮你检查是否满足年报条件
- 指导系统填报步骤(图文)
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有节目业绩,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报清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