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信息,供你快速了解: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 ② 填报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 ③ 上传材料 | 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情况等 |
| ④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
| ⑤ 终审 | 省级广电局或总局终审,公示结果 |
✅ 四、重点审查内容
- 是否持续有实际经营行为(如制作、发行节目)
- 是否有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无证发行等)
- 是否按时报送年报材料
- 是否存在空壳公司(无人员、无业务、无场地)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责令限期整改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或项目申报
✅ 六、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建议 |
|---|---|
| 公司无业务怎么办? | 至少提交一份说明报告,避免被认定为空壳 |
| 人员变动大? | 提供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证明有实际团队 |
| 忘记年检? | 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补报(不一定受理) |
✅ 七、入口地址(建议收藏)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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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
- 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细节(各地要求略有差异)
- 保留截图和回执,防止系统问题导致未记录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链接或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