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检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业务。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 2 |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 3 | 上传材料 |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等 |
| 4 | 提交初审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5 |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不合格需整改或接受现场核查 |
✅ 四、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 | 至少完成1部以上广播电视节目(含网络剧、动画片、纪录片等) |
| 财务合规 | 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行为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无被广电行政部门处罚记录 |
| 许可证有效性 | 许可证未过期、未转让、未出租 |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
✅ 六、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 可提交说明报告,但大概率被判不合格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检吗? | 不能,需先续办许可证 |
| 可以找代理代办吗? |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代理不能伪造业绩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3月前提交
- 保留节目证据:如备案号、播出平台截图、合同等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细则略有不同,建议电话咨询确认
📞 联系方式(示例)
| 地区 | 电话 |
|---|---|
| 北京市广电局 | 010-86092066 |
| 上海市广电局 | 021-22022222 |
| 广东省广电局 | 020-61292888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模板、甚至往年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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