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吊销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如适用)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发布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

✅ 三、年审流程(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使用单位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如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 中央单位直接报总局
⑤ 等待结果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不合格会通知补正或整改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限期整改 30日内补交材料或整改,逾期不合格将注销
不合格 直接注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说明
未按时年审 许可证将被自动注销,需重新申请
无实际经营 可填“无业务”,但必须如实申报,不能造假
许可证过期 年审≠续期,许可证到期前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续
人员变动大 需更新主要管理人员信息,避免与备案不符

✅ 六、建议操作清单(2025年版)

  1. 12月:提前登录系统,检查账号密码是否正常
  2. 1月初:准备年报材料,财务数据提前让会计整理
  3. 1月中旬: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4. 2月: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及时响应
  5. 3月底:确认年审状态为“合格”

📌 七、地方差异提示(部分省份)

省份 特殊要求
北京 要求上传“节目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截图
上海 要求提供“节目制作业绩合同”扫描件
广东 要求填写“网络微短剧备案情况”
浙江 要求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八、年审系统入口(2025年)


📞 九、咨询方式

  • 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工作日9:00-17:00)
  • 地方广电局:搜索“[省份名]广播电视局官网”→ 找到“政务公开”或“通知公告”栏目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什么类型的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和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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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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