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政务服务” → “网上办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年报”

📌 四、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从业人员情况(持证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4.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纳税等)
  5. 有无违规记录(被处罚、投诉等)
  6.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事项说明)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说明
零业务也需报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许可证续期
截图保存 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截图或PDF
地方差异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需关注地方局通知

📌 六、未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到期不予续办
  • 影响新项目申报、融资、招投标
  • 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建议操作流程

  1.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 → 提交 → 打印回执
  2. 若地方要求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属地广电局
  3. 关注4月初是否有“补报通知”,部分省份会开放一周补报窗口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报

可拨打: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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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12345(转广电)
  • 属地广电局电话(如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广电局的具体要求是否有补报通道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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