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含国企、民营、外资合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2025年年审时间节点(参考往年)
| 事项 | 时间 | 说明 |
|---|---|---|
| 通知发布 | 2025年1月中旬 |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官网发布公告 |
| 材料提交截止 | 2025年3月31日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
| 结果公示 | 2025年6月前 | 未通过者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 三、年审材料清单(2025年预计无重大变化)
- 年度审核表(总局统一模板,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需邮寄或现场核验)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无业务需零申报)
- 财务人员证书/社保记录(证明有至少3名专业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 其他(如股权变更、办公地址变更需额外说明)
✅ 四、关键注意事项
- “僵尸公司”会被清退:连续2年无实际业务且未参加年审,许可证直接注销。
- 人员要求:必须保持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或劳务合同证明)。
- 外资限制:如股东含外资,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股权结构图。
- 线上提交+线下核验:多数省份需先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上传材料,再预约现场提交原件。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含网剧、短视频栏目等)。
- 平台下架风险:爱奇艺、腾讯视频等会要求合作方提供有效许可证,失效内容将被强制下架。
- 法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新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1月版)
- 1月15日前: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确认年审通知是否发布。
- 2月底前:完成材料准备,重点检查人员社保是否连续缴纳。
- 3月15日前:提交线上预审,预留修改时间。
- 3月31日前:完成线下核验,保留邮寄凭证或回执单。
📌 附: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局特例:北京机构需通过“北京市广电局”微信公众号预约,无需预约号直接排队可能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