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短视频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 ②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情况、人员变动、财务情况、无违法违规承诺等 |
必须如实填写,虚假将受罚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法人身份证 • 三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证明材料(学历或职称)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等待审核 | 省级广电局审核(20个工作日内) | 可在线查看进度 |
| ⑤ 年审结果 | • 合格:系统标注“年审合格”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
结果可下载打印 |
⚠️ 四、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未制作节目怎么办? | 可填“无节目制作”,但需说明原因(如转型、筹备中等),不得虚假填报 |
| 人员不足3人怎么办? | 必须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广播电视、编导、播音、动画等相关专业),否则年审不合格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需先申请延续(换证),再进行年审 |
| 年审不合格后果? | 连续两年不合格→吊销许可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五、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人员证明和财务报表
- 如实填报,避免“虚假节目”或“挂靠人员”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如北京局、上海局、广东局等会发具体通知
📞 六、联系方式(如需要)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咨询电话:010-86092062(年审期间开通专线)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公司类型、是否首次年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审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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