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确保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短视频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提前通知)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要求为准)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报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填写《年度审核报告表》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可简化,但需真实
- 持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 需含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说明(有无制作、发行、备案剧目等) 无业务也需写“无业务开展”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省/市) 不是总局直接审
⑤ 等待结果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变为“年审合格” 不盖章,但系统可查状态

✅ 四、年审结果

结果 说明
年审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年审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许可证注销
未参加年审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五、常见失败原因

原因 说明
无持证人员 必须至少有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播音、摄影等),且需社保在本公司
无实际经营 可以无业务,但必须如实填写“无业务开展”,不能空着
材料造假 一经发现,直接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逾期提交 系统3月31日关闭,逾期无法补交

✅ 六、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无需换证,继续有效
  • 下一年仍需参加年审
  • 若公司注销、转型、不再从事节目制作,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七、建议(实操)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材料,2月提交,避免3月高峰
  • 社保问题:如人员流失,尽快补招或挂靠(需真实社保)
  • 无业务也要报:写“无节目制作、无发行、无备案”,不能空着

📌 附:年审系统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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