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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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简要)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合作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被处罚、投诉等)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报告”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未完成年报不予换证 |
✅ 六、未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被公示通报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七、建议操作流程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报表
- 下载打印年报回执(建议存档)
- 关注系统状态,确认“已审核”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机构,部分省市有本地系统入口,建议先咨询当地广电局。
- 若许可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必须先完成年报,才能申请换证。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报或如何补报
可以告诉我:
- 你是哪个省市的?
- 是否已注册政务服务平台账号?
- 是否收到过“未年报提醒”短信或邮件?
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入口或补报流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