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
全程线上办理,通过: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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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四、年检材料(需上传)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补充材料(如节目样本、合作协议等,部分地区要求)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未按时年检怎么办? | 会被列入异常名录,限期补检;连续两年不年检,许可证自动失效。 |
| 公司无实际业务怎么办? | 仍需提交“零业务报告”,否则视为未参加年检。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检吗? | 不能,需先申请延续(延期)后再年检。 |
✅ 七、建议操作流程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填写并上传材料
-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部门审核
- 查询结果(一般1个月内出)
📞 八、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12345 转广电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政务服务 → 年检通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省份的年检入口和最新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