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按时提交年报:

许可证类型 举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电视台、广播电台、融媒体中心等
网络视听许可证(部分) 网络电视台、持证OTT平台等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度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提交截止时间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补报/整改时间 4月—5月(未通过初审的单位)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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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2023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
  4. 财务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情况)
  5.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整改情况)
  6. 许可证使用情况(是否转租、出借、转让)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后果 说明
列入异常名录 系统公示,影响招投标、融资、合作
不予换证 许可证到期将无法换发新证
行政处罚 严重者可被吊销许可证
影响业务 无法参与政府采购、节目备案、发行许可等

✅ 五、操作入口

  • 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系统入口:政务服务平台 → 年报系统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 登录方式:法人账号(需注册并实名认证)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开始填报,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数据真实:财务数据建议与税务系统保持一致。
  • 保存截图:提交后务必下载并打印《年报回执》,以备后续换证或检查。

📌 如你是以下情况,请告诉我,我可以给你更具体指导:

  • 你是影视公司还是电视台
  • 你是首次年报还是补报
  • 你是否许可证已到期被列异常

我可以帮你查系统入口、模板、甚至帮你草拟填报内容。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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