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络电影、综艺节目等)
- 动画、纪录片、专题片制作公司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部分省份可能提前或延后,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步骤 |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 填报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包括: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财务数据(收入、利润、纳税) - 人员变动(编导、摄像、制片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无违规承诺书 |
| 省级审核 | 省级广电局审核材料,可能抽查或实地检查 |
| 结果公示 | 年检结果分为: ✅ 合格 ⚠️ 整改(限期30天) ❌ 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
✅ 四、常见不合格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无备案号) |
| 人员不达标 | 缺乏3名以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 |
| 财务异常 | 虚假报表、无纳税记录 |
| 违规记录 | 被总局通报(如“阴阳合同”、劣迹艺人) |
✅ 五、未年检后果
- 许可证失效(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
- 无法备案新剧(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系统会拦截)
- 影响融资/IPO(券商会查许可证状态)
- 法人/股东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新设广电机构)
✅ 六、2025年特别提醒
- 2025年3月31日截止(部分省份已提前至3月15日)
- 网剧/网大需额外提交:
-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备案号清单
- 上线备案号(如“(京)网剧审字(2024)第001号”)
✅ 七、建议操作(今日起)
- 立即登录系统 → 检查是否已开通年报权限
- 整理2024年业绩 → 统计所有备案号(即使未上线)
- 联系会计事务所 → 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部分省份强制)
- 提前3天提交 → 避免系统拥堵(最后一周常崩溃)
📞 咨询渠道
- 总局热线:010-86091111(工作日9:00-17:00)
- 北京局邮箱:gdj.beijing@nrta.gov.cn
- 系统技术支持:010-68009789(年报平台)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机构类型(如“上海+民营制作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模板+注意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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