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或违规运营。
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发证机关 | 年审要求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部分省份两年一审)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广电总局 | 每年必审(重点审查)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 |
年审时间节点
- 通知时间:每年1-3月,广电总局或省级局下发年审通知。
- 材料截止:通常3月31日前提交(各省可能不同)。
- 结果公布:6-8月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年审核心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审核表(省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量、合作平台、营收等)
- 财务审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 人员社保记录(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无违规承诺书(法人签字)
⚠️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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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人员社保)将被直接注销。
- 违规记录(如制作不良内容、逾期持证)可能导致整改或吊销。
未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作废(公示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平台下架(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会要求机构上传年审证明,否则下架节目)
- 行政处罚(罚款或列入黑名单)
特殊情形处理
- 许可证过期:需提前60天申请续办,过期视为无证经营。
- 地址变更: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 集团子公司:需分别提交各公司材料,不可合并。
操作建议
- 提前30天登录省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查询通知。
- 重点核查:社保人数、实际办公地址、节目备案记录(需与“广电总局节目备案系统”一致)。
- 代办风险:部分中介伪造审计报告,2022年江苏曾查处23家机构并吊销许可。
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http://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平台” → “年度审核公示”
- 地方省局:如“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搜索“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