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运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年审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是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是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是 国家广电总局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是 省级广电局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模块

填写年审报告

需上传或填写以下内容: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产量、收入、合作平台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投诉等)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如编导、摄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初审:由注册地市级广电局初审
  • 复审:由省级广电局终审
  • 结果:通过/整改/注销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整改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或整改问题
注销 严重违规或连续2年未参加年审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建议
忘记年审 立即联系注册地广电局,申请补审(可能被罚款)
公司地址变更 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无实际经营 仍需年审,可填“零申报”,否则可能被注销
系统无法上传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六、年审通过后

  • 系统生成电子年审合格标识
  • 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截图保存年审结果页,用于合作平台备案或招投标

📌 七、各地年审入口(示例)

地区 年审入口
北京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系统
上海 上海市文旅局政务网
广东 广东省广电局年审通知

✅ 八、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加入本地广电微信群/QQ群,获取最新通知
  • 如为MCN/短剧公司,建议同步准备《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备案,避免平台下架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市,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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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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