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运营。
✅ 一、年审适用对象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年审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 是 | 省级广电局 |
✅ 二、年审时间(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模块
填写年审报告
需上传或填写以下内容: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产量、收入、合作平台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投诉等)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如编导、摄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初审:由注册地市级广电局初审
- 复审:由省级广电局终审
- 结果:通过/整改/注销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整改 |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或整改问题 |
| 注销 | 严重违规或连续2年未参加年审 |
✅ 五、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建议 |
|---|---|
| 忘记年审 | 立即联系注册地广电局,申请补审(可能被罚款) |
| 公司地址变更 | 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
| 无实际经营 | 仍需年审,可填“零申报”,否则可能被注销 |
| 系统无法上传 |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 六、年审通过后
- 系统生成电子年审合格标识
- 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截图保存年审结果页,用于合作平台备案或招投标
📌 七、各地年审入口(示例)
| 地区 | 年审入口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系统 |
| 上海 | 上海市文旅局政务网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年审通知 |
✅ 八、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加入本地广电微信群/QQ群,获取最新通知
- 如为MCN/短剧公司,建议同步准备《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备案,避免平台下架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市,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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