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选择事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主要包括):

项目
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短视频等)
财务情况 收入、利润、税收(部分省份要求)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资质人员数量
违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涉及版权纠纷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零业务也要报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截图保存 提交后建议保存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地方差异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地方系统同步填报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有效期届满前需换证)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信用记录(如天眼查、企查查等会公示)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登录总局平台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截图 → 4.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需补交纸质材料 → 5. 等待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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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如你需要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报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模板填写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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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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