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fw.nrta.gov.cn
选择事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主要包括):
| 项目 | |
|---|---|
| 机构基本信息 |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短视频等) |
| 财务情况 | 收入、利润、税收(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情况 | 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资质人员数量 |
| 违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涉及版权纠纷等 |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 截图保存 | 提交后建议保存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
| 地方差异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 |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有效期届满前需换证)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信用记录(如天眼查、企查查等会公示)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登录总局平台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截图 → 4.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需补交纸质材料 → 5. 等待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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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如你需要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报、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模板或填写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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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