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清理“空壳公司”或违规机构。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有限制)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制作公司、动画公司、纪录片公司、短视频MCN机构等;
  • 许可证编号一般为“(广媒)字第XXXX号”。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例)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3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各省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通知发布后30天内 通过“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提交
结果公示 6月—8月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或省局官网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省略有差异)

材料名称 要求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发行情况、社会效益等
财务审计报告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需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持证人员情况 至少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持证人员(导演、编剧、摄像等)
办公场所证明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需与许可证地址一致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需加盖公司公章

✅ 四、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 含义 后续处理
合格 继续有效 可正常开展业务
不合格 限期整改(通常3个月) 整改后仍不合格,许可证将被吊销
注销 主动或被动注销 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 五、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解答
未参加年审会怎样? 视为“不合格”,许可证可能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公司无实际业务怎么办? 可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录”
地址变更了怎么办? 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参加年审
可以找代办吗?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 六、官方入口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月起整理材料,避免临时抱佛脚;
  • 保持人员资质:确保3名以上影视专业人员社保在册;
  • 如实填报:虚假材料将被列入“全国广播电视黑名单”,3年内禁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给你具体省局的年审通知链接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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