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不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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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简要)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持证情况(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3. 业务开展情况(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4.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税收)
  5. 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后期等从业人员数量)
  6.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投诉、处罚等)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零业务 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需提交“零报告”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续证
截图保存 提交后建议保存回执截图或PDF
地方要求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可能要求纸质盖章件同步提交,需关注地方局通知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找回,或联系地方广电局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11或Edge兼容模式
许可证快到期? 年报不影响续证,但未年报将不予续办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登录系统 → 选择“年报” → 填写信息 → 提交 → 打印回执
  2. 若地方要求纸质材料,盖章后邮寄至属地广电局

✅ 八、模板参考(零业务版)

如未开展业务,可在“业务开展情况”栏填写:
“2024年度未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无相关收入与作品产出。”


✅ 九、联系方式(如需)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
  • 地方广电局:可在系统首页查看“属地管理局联系方式”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零业务年报模板(Word/PDF)填写指导截图,告诉我你所在省份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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