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秩序。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机构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通知。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
| ② 填报材料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表》,上传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 法人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 ③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如区文旅局) |
| ④ 复审 | 由省级广电局复审(如北京市广电局) |
| ⑤ 结果公示 | 年检结果分为: ✅ 合格 ⚠️ 整改(限期30天) ❌ 不合格(可能吊销许可证) |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逾期不检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 虚假材料 | 一经查实,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无实际经营 | 若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实绩,可能被列为清理对象 |
| 人员要求 | 需有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部分省份要求社保记录) |
✅ 五、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许可证丢了怎么办? | 需先登报声明作废,再申请补发,方可年检 |
| 公司地址变了? | 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检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 可如实填报“无业务”,但连续两年无业务可能被注销 |
| 年检收费吗? | 不收费,但中介代办可能收费 |
✅ 六、官方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检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保留节目制作合同、播出证明、发票等,以备抽查;
- 如不确定流程,可委托本地广电协会或律所协助,但勿信“包过”中介。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当地广电局年检通知链接和具体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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