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制作许可证”)的年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省/市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审内容(重点)
| 审核项目 | 说明 |
|---|---|
| 机构资质 | 是否仍具备法人资格、是否有违规记录 |
| 人员情况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
| 业务开展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节目备案 | 是否按规定进行节目备案(如网络剧、网络电影等) |
| 无违规记录 | 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列入黑名单 |
✅ 四、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6/index.html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 → “年度审核”
- 填写年审报告表(含机构信息、人员、业务开展情况)
- 上传附件(如营业执照、人员社保、节目样片、备案号等)
-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初审
- 等待结果(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 五、年审结果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限期整改 | 30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合格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 → 视为自动注销
- 虚假材料 → 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许可证注销后 → 不得再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3名以上专业人员社保记录
- 提前整理2023-2024年制作的节目清单及备案号
- 若机构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附件模板(可向我索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报告表》
- 年审材料清单(Excel模板)
- 人员社保记录样例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2025年年审通知链接和具体截止时间,是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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