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月初就开始准备

✅ 三、年审内容(重点)

审查项目 说明
持证情况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出租等行为。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经营情况 是否有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或合同)。
守法记录 是否被投诉、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内容。
财务情况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四、年审材料清单(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年审申请表(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
  6.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说明(附作品截图、合同、播出证明等);
  7.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8.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五、年审流程(以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2. 填写年审表:上传材料,填写年度经营情况;
  3. 提交审核:等待广电局审核;
  4. 结果公示:年审通过后,名单会在官网公示;
  5. 未通过处理:限期整改,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六、常见未通过原因

原因 说明
无实际经营 一年内无任何节目制作记录
人员不达标 缺少3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材料造假 提供虚假合同、学历、作品等
违规记录 被举报或行政处罚未处理完毕

✅ 七、年审通过后

  • 许可证继续有效,无需换证
  • 年审结果会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公示
  • 未通过机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人员证明和作品;
  • 保留节目制作证据(合同、播出截图、甲方反馈);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每年1月初会发年审通知;
  • 如不熟悉流程,可委托本地广电代理服务机构协助办理(费用约1000-3000元)。

📌 附:查询入口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入口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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