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参加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发证机关 | 年审要求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1-3月提交年审材料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国家广电总局 | 每年3-6月在线填报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国家/省级广电局 | 每年第一季度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1-3月 |
年审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时间节点
- 通知发布:每年1月初,各省广电局官网发布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1月-3月(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
- 结果公示:5月-6月,未通过年审的单位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所需材料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营收等);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持证期间无违规承诺书;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需加盖年检章);
- 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明(如职称、培训证书);
- 其他(如办公场地证明、设备清单等)。
注意事项
- 僵尸企业清理:连续2年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单位将被吊销许可证;
- 违规记录:若存在“未备案即播出”“买卖版号”等行为,直接不予通过;
- 线上提交:多数省份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报(网址:https://www.nrta.gov.cn)。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列入广电行业“黑名单”,影响法人及股东其他公司资质申请;
- 合作平台(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会终止内容合作。
2025年最新政策变化
- 强化“制作实绩”考核:要求提供至少2部已播出节目的备案号(如《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
- 新增“外资安全审查”:股东含外资的企业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
- 简化流程:北京、上海、广东试点“无纸化年审”,全程电子签章。
建议
- 提前3个月整理节目备案、财务数据,避免临时补材料;
- 若许可证闲置,可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强制吊销影响信用);
- 对政策不确定的,直接联系省广电局传媒处(电话可在NRTA官网查询)。
如需具体省份的年审细则(如北京/上海/浙江),可告诉我,我帮你查最新通知原文。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