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俗称“年报”或“年审”),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方式。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系统为准)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剧、导演、摄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业务
- 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短视频等)
- 是否参与合拍、引进剧等
- 财务情况(部分省份要求上传审计报告)
- 无违法违规承诺
-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记录、许可证扫描件等)
✅ 四、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并提交年报
- 填写《年度审核报告表》
- 上传相关材料(如审计报告、许可证副本等)
- 提交后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年报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特别提醒
- 不是税务年报,也不是工商年报,是广电系统单独的年报
- 全国统一年报系统,但审核由属地广电局负责(如北京广电局、上海广电局等)
- 建议提前准备,3月底系统容易拥堵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回答 |
|---|---|
| 我们只做短视频,也要报吗? | 只要持有许可证,就必须报 |
| 没有业务怎么填? | 填“无业务”,但不能不报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要报吗? | 过期当年也要报,否则影响后续注销或续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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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公司类型,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操作指引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