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证”)的年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三、年审方式(线上为主)

目前大多数地区已实行网上年审,通过以下平台操作: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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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名称 网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https://www.nrta.gov.cn/col/col3571/index.html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系统要求为准)

  1.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2.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表(系统填报);
  4.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5.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事项说明、节目样本链接等)。

✅ 五、年审结果类型

结果类型 含义
合格 正常经营,无违规,继续有效
基本合格 存在轻微问题,限期整改
不合格 存在严重违规或长期无业务,可能吊销许可证

⚠️ 六、常见被“判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违规制作、传播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审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七、年审通过后

  • 系统状态更新为“年审合格”;
  • 无需换发新证,原许可证继续有效;
  • 建议截图或打印年审通过页面,作为备案。

✅ 八、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变更、合作备案
  • 无法参与节目备案、拍摄备案、发行许可等后续业务。

✅ 九、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3. 填写年度报告,上传材料;
  4. 提交并等待审核(一般1–2周);
  5. 查看结果:系统中“年审状态”变为“合格”即完成。

📌 温馨提示

  • 各地广电局可能有补充要求,如上海、北京、浙江等地会发补充通知;
  • 若许可证2025年到期,需在年审前或年审期间同时办理续证
  • 若机构已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示例:北京广电局2025年通知(参考)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机构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找2025年该省的具体年审通知链接和截止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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