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其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单位
✅ 二、年审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审所需材料(常见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审申请表 | 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原件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人员及制作人员情况 | 社保证明、人员名单 |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 自拟或模板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变更事项说明、股东变更等 |
✅ 四、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需提交整改报告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 |
✅ 五、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视为自动注销许可证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影视剧备案、拍摄许可、平台合作等
✅ 六、年审流程简图
准备材料 → 登录当地广电局系统 → 提交年审申请 → 等待审核 → 公示结果
✅ 七、注意事项
- 异地经营需备案:如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需提前备案。
- 人员社保必须真实:部分省份严查“挂靠”行为。
- 节目产量过低可能被重点审查:如一年内无任何节目制作记录,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
- 及时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线上系统申报,不再接受纸质材料。
✅ 八、常用查询入口
| 地区 | 年审通知入口 |
|---|---|
| 国家广电总局 | https://www.nrta.gov.cn |
| 北京市广电局 | http://gdj.beijing.gov.cn |
| 上海市广电局 | https://gdj.sh.gov.cn |
| 广东省广电局 | https://gdj.gd.gov.cn |
✅ 九、建议
-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委托专业代理(如律所或广电资质代办)可提高效率
- 保留节目制作证据(合同、播出证明、平台上线截图等)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的具体通知链接和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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