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要求,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络电影、综艺等)
- 广播电视系统内单位(如电视台下属公司)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面临许可证注销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人员变动、财务状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 法人及主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初审通过后报总局备案 |
| ⑤ 年检结果 | 三种结果: ✅ 合格 ⚠️ 整改(限期30天) ❌ 不合格(许可证注销) |
结果可在系统查询 |
✅ 四、注意事项(易踩坑)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业绩 | 必须至少有1部已备案并播出的节目(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综艺节目) |
| 人员社保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如编导、制片、摄像)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 |
| 财务数据 | 不得连续三年亏损,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实际经营能力” |
| 许可证有效期 | 年检≠换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申请换发新证 |
✅ 五、未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无法备案新剧/综艺
- 影响公司融资、上市、合作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职法务/行政,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2000-5000元)
- 系统备份:所有上传材料建议本地备份,防止系统故障
📌 附件下载(官方模板)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模板(总局官网)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联系人。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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