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或省级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可能被视为自动失效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流程(以省级局为主)
| 步骤 | |
|---|---|
| ① 通知公告 | 省级广电局官网发布年审通知 |
| ② 网上申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系统填报 |
| ③ 提交材料 | 上传年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等 |
| ④ 初审 | 由省级广电局初审 |
| ⑤ 总局复核 |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或复核部分机构 |
| ⑥ 公示结果 | 年审合格名单在官网公示 |
✅ 四、年审所需材料(常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持证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级局要求的材料。
✅ 五、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正常经营 |
| 整改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六、注意事项
- 无实际经营(如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不予通过年审;
- 未按时年审,许可证可能被自动注销;
- 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年审通过后,无需换证,但需妥善保管年审合格证明或公示截图。
✅ 七、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八、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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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节目制作业绩和财务报表;
- 关注省级局官网通知,每年1月初就会发布;
- 如不确定是否合规,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审。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审通知的链接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