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度检验。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三、年检内容(重点)

检查项目 说明
持证情况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是否变更
节目制作业绩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守法记录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被处罚记录
财务与税务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空壳公司嫌疑

✅ 四、年检材料(通用清单)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2. 《年度自检报告》(模板由地方广电局提供);
  3. 上一年度制作的节目样本(如栏目、短视频、纪录片等);
  4.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学历、职称、劳动合同);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 税务登记或纳税证明;
  7.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五、年检结果

结果类型 处理方式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六、常见被吊销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传播违法违规内容(如未备案网剧、低俗视频);
  • 人员资质不达标(如3名专业人员离职未补);
  • 拒绝接受年检或逾期不提交材料。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初:登录所在省广电局官网,查看年检通知;
  2. 1月中旬:准备材料,整理节目作品(建议至少3个以上);
  3. 2月底前: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部分地区已开通线上系统);
  4. 3月:等待结果,如被要求整改,立即补材料;
  5. 4月:如未收到结果,主动电话查询,避免被“静默吊销”。

📞 八、查询与咨询渠道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政务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电局”)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部分省份已接入)

✅ 九、特别提醒(2025年新规趋势)

  • 网剧、微短剧、短视频也算节目业绩,但需备案或上线证明;
  • AI生成内容需标注,且不得作为唯一业绩;
  • 空壳公司清理力度加大,建议提前补充节目作品和人员社保记录。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该省的年检通知链接和模板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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