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证”):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度审核(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平台/方式
① 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② 填写年报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数据+节目制作情况 网上填报
③ 上传材料 包括:许可证扫描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 系统上传
④ 等待审核 省级广电局审核(20个工作日内) 系统反馈
⑤ 结果公示 审核通过名单在官网公示 NRTA或省局官网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项目 要求
节目制作情况 是否持续有实际制作业务(需提供节目样本或合同)
财务数据 是否有正常营收、纳税记录
人员资质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无违法违规记录 近一年内无被行政处罚记录

⚠️ 五、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限期整改(30天内补材料)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招投标、融资、合作)
  • 吊销许可证(连续2年未参加年审或严重违规)

✅ 六、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可提交“说明函”+未来业务计划,但连续2年无业务可能被吊证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不能,需先申请“延续”再年审
可以找代办吗? 可以,但需授权委托书,材料必须真实,代办不能造假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登录系统,避免3月拥堵
  • 保留节目证据:合同、脚本、播出截图、发票等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省细则略有不同(如上海、广东有地方系统)

📞 联系方式(如你是北京机构)

  • 北京市广电局咨询电话:010-86092066
  • 系统技术支持:010-68006420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实际有节目制作,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审材料清单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4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