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类别的许可证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审要点:


常见需年审的广播电视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类型 主管部门 年审时间 适用对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省级广电局 每年1-3月 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国家广电总局 每年1-3月 网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抖音等)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国家/省级广电局 每年1-3月 各级广播电视台、频道频率

年审通用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年度审核」模块。

  2. 填报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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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营收等)
    •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变更(如股东、地址、法人)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审计报告)
    • 无违规承诺书(需盖章)
  3.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系统提交后,需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属地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4. 审核结果

    • 合格:系统标注「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仍不合格则吊销许可证

注意事项

  1. 逾期后果
    未按时年审视为「自动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且可能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等。

  2. 重点核查内容

    • 是否参与制作违规节目(如劣迹艺人、歪曲历史、炫富等)。
    • 是否出租、出借许可证(如挂靠其他公司拍摄)。
    • 实际业务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如持证后长期无节目产出)。
  3. 特殊政策

    • 2020年后,部分省份对小微制作机构(如员工<10人)简化年审,仅需提交基础报表。

建议操作

  1. 提前1个月准备材料,避免系统拥堵(3月截止前一周常崩溃)。
  2. 核查历史处罚记录(如曾因「未备案网剧」被警告,需书面说明整改情况)。
  3. 咨询属地广电局:部分省份要求额外提交「社会效益自评报告」(如北京局对制作反腐、军事题材企业重点审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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