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持证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仍具备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能力。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公司
- 纪录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审申报期。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将被注销(非常严格)。
✅ 三、年审主管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各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地方单位)
✅ 四、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并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需交回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等 |
| 财务人员及制作人员情况 | 包括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单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变更说明、合作平台证明等 |
✅ 五、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许可证加盖年审章 |
| 整改 |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或说明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 |
✅ 六、未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备案网剧/网络电影等
✅ 七、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http://gdj.beijing.gov.cn
→ 政务服务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年审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人员、节目播出证明等;
- 如许可证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可委托代办机构,但需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公司。
📌 九、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无业务,还要年审吗? | 要,哪怕零申报,也必须年审,否则注销。 |
| 许可证丢了怎么办? | 需先登报挂失,再补办副本,再年审。 |
| 可以网上办理吗? | 多数省市已支持线上提交(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 十、一句话总结
每年1-3月必须完成年审,否则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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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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