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统一组织,每年开展一次,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供你参考: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技术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等)
- 财务报表(收入、利润、税收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换证前必须完成所有年报 |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法人/机构被限制从事广播电视业务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登录系统:用机构账号登录全国系统
- 填写年报:逐项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
- 打印回执:提交后打印或保存PDF回执,作为凭证
- 关注地方通知: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加盖公章
✅ 七、如你未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系统通常开放至3月底,部分省份可延期至4月中旬
- 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申请补报或整改
- 准备书面说明:如被列入异常,需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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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哪个省市的?
- 是否已注册系统账号?
- 是否已收到广电局短信/邮件提醒?
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或补报流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