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报申报工作,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


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进行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网站/平台)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部分地方要求)

年报时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在线填报

(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上岗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4.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5.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整改情况)
  6. 其他材料(如审计报告、节目样本、合作证明等)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年检不通过
  • 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
  • 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操作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平台为例)

  1. 登录:https://zwfw.nrta.gov.cn
  2.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3. 填写并上传材料
  4.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
  5.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报已完成

注意事项

  • 务必在3月31日前完成,逾期系统关闭
  • 材料需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处罚
  • 部分省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如北京、上海)
  • 建议提前准备审计报告、节目清单等

模板/样例(简化版)

项目 内容示例
机构名称 北京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 (京)字第XXX号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 12部(含网络剧、短视频、纪录片)
营业收入 人民币 580万元
是否被处罚
联系人 张三 13800000000

建议

  • 提前联系当地广电局确认是否有额外要求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否则视为未年报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填报(注意防骗)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种许可证(如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等),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报入口链接和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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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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