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 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安装服务)
🗓️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年审条件
-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非法内容、超范围经营)。
- 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如注册资本、专业人员、技术设备等)。
- 按要求报送内容(如节目制作量、播出记录、财务报表等)。
- 完成行业培训(部分省份要求负责人参加法规培训)。
📋 年审材料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审核表 | 总局或省局模板,需盖章 |
| 许可证原件 | 正副本扫描件或原件 |
| 年度工作总结 | 含节目制作/播出量、社会效益、合规情况 |
| 财务报表 | 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资质证明 | 如编剧、导演、播音员的专业证书(制作机构需3名以上) |
| 其他 | 如整改报告(若曾被处罚)、党建工作报告(国企/事业单位) |
⚠️ 常见驳回原因
- 未按时提交材料(超期直接注销)。
- 人员资质不达标(如制作机构专职人员不足3人),违规**(如未备案即播出境外影视剧)。
- 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或节目制作记录)。
📍 流程步骤
- 登录系统:
- 播出机构:通过【总局“广播电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nrta.gov.cn)填报。
- 制作机构:通过【省局政务平台】(如北京广电局http://gdj.beijing.gov.cn)。
- 提交材料:线上填报+线下邮寄(部分省份要求)。
- 省局初审:2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需整改的会通知补正)。
- 总局终审:通过后加盖年审章,许可证继续有效。
🔍 结果查询
- 通过【省局官网】或【国家广电总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示】查询。
- 未通过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次年暂停新业务申请。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总机)
- 省级广电局:如广东省局020-61292810(以官网为准)
📌 特别提醒
- 2024年年审新增要求:
网络视听平台需额外提交“算法合规报告”(针对推荐算法、弹窗广告)。 - 海南/广东等自贸区:试点“承诺制”年审,但事后抽查更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