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俗称“年报”或“年审”),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机构等)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适用于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延长至4月底)
  •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省级广电局官网在线提交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经营情况 | 上一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利润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 设备情况 | 主要制作设备清单 | | 合规承诺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省份要求) |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被注销(连续2年未报)
  • 影响新证申请或变更
  • 影响参与招投标、项目申报

✅ 五、操作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平台为例)

  1. 登录:https://www.nrta.gov.cn
  2. 进入“政务服务平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3. 选择“年度报告” → 填写并提交
  4. 下载并打印回执,留存备查

✅ 六、各省差异提醒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有本地系统,需通过省级广电局官网提交,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和节目清单
  • 如公司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
  • 可委托代办机构,但需确保信息真实

📌 如你需要:

  • 具体省份的年报入口
  • 年报模板(Excel/Word)
  • 零申报样例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许可证类型,我可以给你直达链接+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4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