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 项目 | |
|---|---|
| 机构基本信息 |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持证情况 | 是否持证、许可证编号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短视频等)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情况 |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记者人数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内容 |
✅ 四、年报结果
- 审核通过:系统显示“已年报”或“合格”
- 审核不通过:需补正材料,限期整改
- 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项目申报等
⚠️ 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年报,填写“未开展业务”即可。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行政处罚。
- 保存截图或PDF,建议导出年报回执作为备案。
- 地方差异: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有补充材料或线下提交要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通知。
✅ 示例流程(图文版)
如需,我可以为你生成一份年报填写模板或图文操作指南,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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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写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哪怕没业务也要报,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如你需要:
- 年报入口链接
- 填写模板(Excel或Word)
- 某省的具体要求(如北京、浙江、四川等)
请告诉我,我可以直接发给你。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